北极星电力网 •2019-06-04 08:47:33
摘要: “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以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为指导,预计三年总投资 1033.44 亿元。
近日,云南省发布了《“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 以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推进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数字经济跨越发展、数字社会深度变革为目标,共谋划推进 210个示范项目,预计三年总投资 1033.44 亿元。
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9年2月19日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告内容
《“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二、公告时间
2019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联系人:孙雯
电话:0871-63113900
传真:0871-63113902
附件:“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 31日
“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全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数字经济历史性机遇,以推动我省 政府、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为目标,把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统一起来,统筹全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管 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积 极、有序、稳妥推进“数字云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结合实际,立足前沿。结合我省发展实际,立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发展需求,把握前沿信息技术发展方向,推进先进数字技术创新与先导行业应用部署齐头并进。
——共建共用,整合共享。转变信息化基础设施分散建设、重复投资现状,统筹全省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资源的整合部署,加快全省资源共享、数据互通、应用集成。
——问题导向,探索创新。坚持以数字化手段解决行业发展突出问题为导向,勇于开拓、大胆尝试,积累总结云南发展经验, 在探索中不断创新“数字云南”建设新方法、新模式、新路径。
——兼顾两端,协调发展。兼顾“公众”与“政府”两端, 加快公众服务便利化、智慧化发展,推进政府管理精准化、高效化转型,促进“数字云南”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以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推进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数字经济跨越发展、数字社会深度变革为目标,共谋划推进 210个示范项目,预计三年总投资 1033.44 亿元。
本行动计划围绕统筹加快“数字云南”建设,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努力探索走出数字时代的云南特色创新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全省统一“公共云”建设、通信 网络优化升级、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等项目落地,夯实“数字云南”信息基础设施发展基础。持续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快打造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协 同办公应用,形成“数字云南”政务服务与科学决策新能力。构建云南省产业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数字经济开发区,打造“数字云南” 产业集聚与经济发展新引擎。推进旅游、教育、医疗、医保、公安、交通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能力建设,构建“数字云南”社会治理与行业监管新模式。
本行动计划以政府、经济、社会的全面数字化为总体目标, 通过计划内项目实施,到 2021年,全省数字政府与数字社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数字经济对全省经济拉动作用明显增强,行业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落地、产业集聚创新、政策体系完备的 发展新模式基本形成,特色鲜明、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云南”建设实现全面突破。重点任务如下:
(一)统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全省统一“公共云”、优化升级全省通信基础设施、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是统筹全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统一 先进的数字化支撑能力、夯实“数字云南”建设的重要途径。预计三年内启动实施信息基础设施相关项目 22项,计划投资 504.56亿元。
1.加快全省统一“公共云”建设应用。按照“一核两翼多点”总体布局, 以昆明数据中心为核心,以玉溪、保山数据中心为两翼,建设覆盖全省、云网合一(云数据中心+高速网络) 的一朵“公共云”;保留公安、林业、农业、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建设成熟且运行良好的数据中心作为“公共云”分节点,省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再使用财政投资新 建机房等 IDC基础设施(涉密系统或特殊系统除外),由“公共云”统一提供服务;各州市可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其他数据中心获取云资源服务,并将其纳入“公共云”统 一管理。打造“精细管理、集中运营、智能运维” 的公共云资源管理平台与数据调度监管中心,实现全省公共云资源集中运营、统一调度,对全省各行业、各领域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重点 领域管理全覆盖,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快宏观经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电子证照全省“五朵云”建设。构建“上联国家,下 接地州,横向贯通省直厅局”的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基于“公共云” 搭建国际领先区块链基础云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平台为各领域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构建健全、高效、常态的“公共云”标准规范、运维 管理、安全保障、评价考核体系,保障“公共云”长期平稳运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 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公司、中国铁塔云南公司配合)
2.推进全省通信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制定出台《云南省信 息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和《云南省 5G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布局 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5G通信网络试点建设,有序推进 5G商用网络部署;探索 5G与重点行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 5G产业。针对 4G网络未覆盖、欠覆盖地区开展基站增设、优化补点、网络扩容,推进网络普遍服务与深度覆盖。加快 “省-市-县”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以及各级政务部门骨干网接 入。优化全省网络布局,形成以昆明市为中心、其他各州市为节点的高速骨干光纤网络。持续推进省际干线网络扩容,提升省内干线的容量和质量。开展既有住宅小 区、商业楼宇光纤改造及自然村光纤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光纤进乡村”工程。持续推进骨干网 IPv6(互联网协议第 6版)改造,全面提升 IPv6网络基础能力。打造新一代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辅根节点,并开展与我国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的对接。逐步增强NB-IoT(窄带物联网)的覆盖深度、 广度,并结合重点领域应用需求开展农业、林业、能源、环保、后勤等行业物联网建设。统筹推进林业专网、卫生健康专网、医保专网、公安信息网“一网 双域”改造、天地一体数字交通通信网、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信息网等专用网络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网 信办、省住建厅、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公司、中国铁塔云南公司配合)
3.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提升云南省与南亚、东南亚等国的国际语音业务服务水平,推进全省国际信息通信枢纽网络容量扩容,进一步完 善优化网络结构,不断加强跨境光缆建设,快速提升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信息通信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建设并投入运营, 为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物流、跨国型大型企业、国际型会议会展等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持续推进我省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着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 市场的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服务等国际化业务模式,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以数字技术服务为载体,探索推进国际旅游大数据互联互通、国际能源数字 化枢纽建设、农业信息化应用合作、跨境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金融行业数据可信互认等跨境行业数字化合作创新,全面增强我省国际化辐射能力。(责任单 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公司配合)
(二)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政务信息化、监管督查信息化、资源数字化等为主要内容, 加快数字化业务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 稳步推进我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预计三年内启动实施数字政府相关项目 10项,计划投资 1.02亿元。
1.全面加快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升级改造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身份认证、电 子印章、统一申办受理与业务办理等服务能力,开展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全面提升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与水利、医疗、 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需求对接以及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集成整合,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完善功能,持续改善群众办事体验。综合运用大数据等 信息技术,构建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与分析评价能力,推进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部门服务事项的分批整合与协同应用,开 展服务事项流程记录、综合评估,全面支撑相关政策制定出台。(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统一协作的“互联网+监管”应用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打造云南省 “互联网+监管”服务,推动实施事项从立项、实施、结果等全过程监管,形成全省监管“一张网”。归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应急、交通运输、政务服务、 投资审批、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行业监管信息,梳理公布监管事项清单,构建全省监管数据管理、行政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分析评价能力,推进规范监管、 联合监管、精准监管、信用监管。(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 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3.加快“互联网+督查”应用建设。针对重点项目、领导批示、会议决定等各类重要督查事项,建立从督查事项立项、分办、承办、佐办、督办以及结果反 馈等全过程、全闭环监督的系统支持体系,实现对重要督查事项的全过程、全要素的科学管理。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推 进全省“掌上督查”移动端建设,拓展即时沟通、项目计划上报、项目节点提醒、督查文件下发等功能,利用互联网手段规范督查项目管理。(责任单位:省政务服 务管理局、省政府督察室)
4.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与国家、省级各部门、各行业等的纵横联通。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实现信用数据征集、交换、查询、披露、信用画像、监测、预警、留痕、统计分析等全方位 建设应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示范,基于信用大数据分析及监测,加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环境保护、 旅游、综合治税、招标、信贷等方面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行业“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形成智慧后勤规范高效新体系。加强机关事务数据信息 梳理与标准规范制定,建立机关事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统筹推进机关事务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明确机关事务数据来源、需求、使用权责,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 台,促进跨部门的业务协同。统筹推进财务、资产、房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和出让等各类事项数字化进程,全面实现机关事务管理流 程规范、效益提高、效率提升。(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6.推进资源数字化建设。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结合居 所、景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人、车、事、自然资源等各类资源的管理及服务需求进行编码,构建全省基于“二维码”数字铭牌的分级分类资源数字化标准规范 体系。推动“数字云南”重点行业应用与“二维码”数字铭牌的管理功能对接,实现面向政府的到人、到事、到物 “点阵化”精准管理,突破“网格化” 管理的局限。通过微信、支付宝、云南“一部手机”系列应用等与“二维码”数字名牌的服务功能对接,实现面向公众、企业的 “码上办”、“立刻办”、“不见面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助力数字经济跨越发展
聚焦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产业服务能力与行业创新能力,构建完善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助力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预计三年内启动实施推动经济创新发展相关项目 78项,计划投资 354.04亿元。
1.推动农业发展提质增效与产业服务升级。加快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推广绿色产品电子身份证,推进农业生产流程数字化升级,并向数字集成 化、高度自动化和数字农业定制化方向发展,打造绿色食品的数字引擎。围绕绿色食品的申报认证、追踪溯源等行业服务管理需求,充分结合“区块链”与物联网技 术,开展重点农产品追溯防伪体系建设,实现产品标准化、可追溯、可退赔,努力提升产品品质,巩固和提高品牌的可信度、影响力。开展农业行业信息资源数据分 类编码目录及数据资源库建设,并依托海量数据资源建立专家经验模型与决策能力,打造智慧农业决策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2.深入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与服务能力建设。构建我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推动一批有条件的企业实 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围绕烟草、绿色能源、有色金属、绿色食品、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优势特色行业,开展智能制造重点应用试点示范建设。认定 一批省级智能制造设计企业, 加强服务型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培育。构建涵盖基础设施管理、公 共技术服务、工业大数据管理、运行监测、安全监管和规范服务 等产业链重点环节公共支撑体系。加快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创新 中心,提升全省智能制造科技创新能力。大力争取国家智能制造 专项、试点示范等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现有渠道,加大对智能制造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构建智慧能源行业服务与监管能力。构建省级、州市级能源资源禀赋、开发现状、投运情况、经济效益等分析能力、预 测能力及配置调度能力,为全省能源行业建设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加快能源网络智慧化升级改造,提升能源建设、运营数据监测能 力,以及能源流转、输入输出的动态监测能力。加快能源重点项 目全流程监管、安全生产监控、电力基础设施检测及运维、煤矿 安全生产监测、电力需求侧管理能力建设。推动能源服务移动端 试点应用,强化面向社会企业、公众的智慧用能、办能、查询、投诉等一站式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全省能源服务能力。建设绿色 能源大数据中心,打造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加快与周边国家数 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重大跨境电力、油气通道建设,推动 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电力交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3.形成数字医疗便捷普惠新模式。打造远程诊疗“升级版”, 与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有效结合,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县县通”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覆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群众在当地就可以享受到优质医疗服 务。推进省级和 16个州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联通公立、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省卫生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地区互通共享,提高全省医疗管理水平。以身份证号码为 主索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二维码,贯穿就医诊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各类场景,推进电子健康码与医保支付等功能融合,实现就诊、医保结算、电子健康档案查 询“一码通”。持续拓展电子病历应用范围,支持和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持续提高全省电子病历信息整体化水平。(责任单位:省 卫生健康委)
4.推进公安实战与安全防御数字化。稳步推进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三期)建设,整合公安已有平台数据、功能、模型,围绕“反恐、禁毒、安 边、稳藏、涉军”重点主题应用, 形成云南公安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立足公安主业和打防管控需要,重点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口管理、图像识别、交通管理、机场安保、公路旅客、“一标三 实”等数据的采集、汇聚和共享,推进全省 DNA、指纹、视频图像资源库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与扩容。持续推进反恐、禁毒、边防、刑侦、治安、交警、监管、经侦、机场等部门的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建设 新一代公安信息网与大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平台访问和数据交换的归一化管理以及风险主动评估、预警响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5.推进交通管理与行业服务数字化。推进“交通运输三网合一”(实体路网、通信感知网、高精度三位全仿真网)的全数 字化路网建设,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应用。实行交通工 程全周期数字化跟踪问效,加强交通运行全过程数字化立体监管。整合各类交通信息资源,实现出行服务“三个一”(一号通服、一机畅行、一站服务)全衔接,交 通体验“四个无”(无感通行、无缝接驳、无票通乘、无现支付)全在手。加快交旅融合“快旅 慢游”全城通,切实提高云南省旅游交通出行服务水平。推广载 运工具主动智能安全防控,加强交通风险隐患主动安全预警,深 化交通安全应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全面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协调 调度和应急联动能力。在滇西大环线、昆大丽高速、昆磨高速、昆明机场高速等路段试点建设美丽公路数字化示范工程,通过一 体化示范应用带动云南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责任单位: 省交通厅)
6.推进环保决策与生态监管数字化。全面提升基于大数据 的生态环境决策与舆情监控水平,建立全景式生态环境形势研判 模型,构建生态环境舆情监测与政策引导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 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加强全省环境监测数据整合,建立全省统 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体系,提高科学应对突出环境问题与监测 预警能力。加快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监察与环评管理能力建设, 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推动环评提质增效,为自然生态资源企业赔 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提供数据和 技术支撑。建立全省环境信用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环境信用监 管。完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全面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提升信息 公开服务质量与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7.推动林业管理创新与林产经济发展。加快“中国林业双中心”建设,面向个人、企业、政府提供林业大数据服务,构建林业大数据应用服务门户。加快林 权交易(收储)中心建设进程, 健全县、乡、村三级林权交易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立足云南、覆盖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林权交易(收储)大市场平台。加快林产品、生态旅游、碳汇监测交易等 数字化林产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林业资源监管、生态环境监测、林业灾害应急数字化升级, 全面提升林业生态保护能力。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数据库,完善林业大绿化管理、公益林及储备林管理能力建设,打造数字化林业生态修复体系。(责任单位:省 林业和草原局)
8.推进应急监管数字化建设。开展省级应急管理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建设符合实际的应急资源库、主题库和专题库等,打造数字化应急指挥与决策能力,全 面支撑数字应急业务开展。推进省、市、县三级“互联网+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监管数据的共享和融合,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 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省、市、县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着力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面提升应 急管理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推进政务办公系统建设优化,并同步推进部省节点间数据互通、功能协同。根据国家要求,完善数字应急移动端应用部署环境, 构建“重要数据随身带”、“重要信息随时看”、“重要事情随时办”的云南数字应急移动服务。(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9.全面打造乡村数字化管理服务能力。开展全省统一数字乡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已有美丽乡村建设数据以及12316信息进村入户的服务内 容,丰富和完善平台中的信息、产品、培训数据,服务农村发展需要。构建农村能源项目、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的数字化监管能力。着力 打造省、市、县联网的种业数据库,全面支撑涵盖种业审批登记、质量安全、追踪溯源等功能的种业大数据建设。构建农资产品信息溯源标准规范与监管服务,提供 产品安全空间上实时全程监控、质量安全追溯。打造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深化乡村网格化管 理,整合人、地、物、事、情、组织等要素信息,全面提升乡村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0.提升数字水利业务支撑及决策支持水平。切实推进我省智慧防汛抗旱、智慧水资源管理、智慧水工程、智慧水土保持和智慧河湖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加 强水利信息感知能力,提升水文预报能力与应急指挥能力,加固信息系统安全能力。打造“一部手机水利通”,实现用数字说话、用数字管理、用数字决策的目标。 与防洪除涝减灾、防旱抗旱调度、水资源综合配置、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水利综合管理等水利业务深度融合。保障防洪、生态、水环境等安全,促进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高效河湖管控、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监管,强化民生服务。(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11.构建全省一体化“智慧医保”管理服务体系。高标准开展全省医保信息管理与业务管理能力建设,实现全省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精准 化、决策依据数据化、业务经办管理一体化。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网络化建设,利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渠道为广大人 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化的医保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基金监管智能化、重拳打击“欺诈骗保”,精准对接医保扶贫, 动态监控医药、医疗服务、医用耗材使用情况。推进全省“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医保领域融合应用,实现基于医保的二次补充报销、电子病历共 享认证、医保费用对账等区块链创新应用。(责任单位: 省医保局)
12.全面构建智慧市场监督新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最终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依托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 化架构,运用新技术积极推行市场准入、质量监管、执法、安全追溯、检验认证、公众服务等智慧化应用,通过构建“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智慧综合执 法”、“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政务服务”、“互联网+药品安全”、“智慧检验检测”等重点应用,逐步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智、大系统融合、大 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创新发展格局,推动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责任单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充分结合5G、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突出云南特色,对 全省特色小镇开展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停车、智慧安保、智慧管网、增强现实、5G体验厅等创新应用,形成一批以数字旅游、数字古城保护、数字文化等为核心 的特色小镇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14.建设云南特色数字化“美丽县城”。面向县城内人口密集的区域进行 4G优化补点扩容,实现县城 4G覆盖更广、信号更稳、速度更快。积极开展县城 5G网络试点,到 2021年实现 5G 网络覆盖全省每个县城。持续规范新建小区和办公楼光纤设置, 加快老旧小区光纤网络接入改造,确保全县光纤接入能力达到200兆/秒。县城内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图书馆、博物馆、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实现免 费 WI-FI的全覆盖。按照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加快推进县城数字化平台建设,并与“一部手机” 系列应用开展对接,为全域旅游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各地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州市 人民政府配合)
三、政策措施
(一)普惠性政策
1.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支持。对于已获得社会资金投资、符合“数字云南”建设重点领域的企业可申请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跟投,跟投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到位投资金额的 50%, 单个企业只可享受一次扶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相关部门配合)
2.重点领域项目落地补贴。政府优先开放智慧旅游、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保、数字医疗、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数字公安、 数字交通、数字环保、数字林业、数字应急、数字乡村、智慧后勤等重点领域。承担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企业可优先享受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扶持, 并在全省推广。对于与云南省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合作,购买技术、产品、服务的省内企业或机构,经认定后给予采购费用金额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个人奖励及购房补贴。对“数字云南”建设重点领域企业税前年薪 100万元以上的在职员工,按照税前年薪 10%补贴, 连续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税前年薪 100万以下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按照税前年薪 5%补贴,连续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 5人。经认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可按购房合同价金额的 5%享受省内首套购房费用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高端人才就医教育福利。对于经认定引进的企业高管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才:提供三甲医院预约就诊、专家诊疗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子女愿意在云南就学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其个人意愿安排入学,按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 续,不收取政府规定外的任何费用。随迁配偶分别由市、区组织部门或人才所在单位,按其本人身份及对口原则安排工作。暂未就业的按照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每 月给予生活补贴,连续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针对大中型企业政策
1.研发创新支持。“数字云南”建设重点领域企业在云南 省注册成立后,企业及企业人员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给予 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奖励的给予 5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 为创新型企业并授牌的,按照国家级 100万元、省级 50万元, 给予一次性奖励。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并授牌的,按 国家级 5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 100万元、省级 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 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或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技术及应用标准的,最高给 予 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一事一议”。对于推动云南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项目和领军人才团队等, 采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一团队一策”的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面向小微型、初创型企业政策
1.营收业绩奖励。根据产值规模、技术水平、就业人数、产业带动等各项指标,每年对数字经济开发区以及各产业集群内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前 10 位的企业,按照营业收入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每年择优遴选 10 家成长快速且拥有核心技术的中小微“潜在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引进资金及上市奖励。“数字云南”建设重点领域企业注册成立三年内引入国内投资,且投资主体是合法机构或个人, 按照首次实际到位投资金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注册成立三年内合法引入国外投资 50万美金至 500 万美金的,一次性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金额 5%的对应人民币奖励; 500万美金至 1000万美金的,一次性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金额 6% 的对应人民币奖励;1000 万美金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金额 7%的对应人民币奖励。支持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 并按照与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房租减免及购买服务补贴。单个企业在数字经济开发区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平米的办公场地,免费租用期限 3年, 如有实际需求超过 300平米的另行申请。单个企业每年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的服务券,用于购买云计算、存储、带宽、算力等基础信息服务,如有实际需求超过 100万元的另行申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加紧贯彻建设“数字云南” 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各州市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推进力度,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州市 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政策保障
加快推动支持“数字云南”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 加大对企业项目投资、研发创新、融资上市、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在现有政策支持基础上,鼓励各州市、部门创新企业激励政策与支持方式,引导数字经济 发展重要资源在省内集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投资项目审 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不公平竞争,“数字云南”相关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良好市 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人才支撑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特别是具有国际视野和经验的行业领军人才。鼓励我省高校、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等相关院所,开展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创 建企业对口实践基地,培养数字经济发展所需高层次研究型人才、跨界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科技厅、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落实资金投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实行统一出 资管理的要求,切实发挥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 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数字云南” 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省级每年统筹安排用于“数字云南”重点领 域建设及奖补专项资金。各州市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资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统筹落实用于数字经济各重点领域的发展 资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突出监督考核
各州市、省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专班、责任事项和完成时限。省发展改革委、数字经济局每年开展监督考核,奖优惩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夯实安全保障
加快“公共云”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与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切实保障全省统一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结合实际业务需求,鼓 励相关部门建设专有应用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提高主动防御能力。建立长效安全测评及风险评估机制,保障业务长期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 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密码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